从“法律”\“习惯”和“法理”看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典》第1条,“民事、法律无明文者,依习惯”。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1907年《瑞士民法典》第1条第2项规定:“法律无规定之事项,法院应依习惯法裁判之”;日本民法总则第92条规定,“惯习如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之规定有异,关于法律行为,依其情况,得认当事人有依惯习者,从其关系。”该条明确规定了法官解决民事争议时,适用民事活动规则的顺序。对我国的民事司法活动及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具有借鉴意义。
...

论法律的融合、地区法律的趋同与法律全球化

  关键字:经济全球化 日本法 国际法 上层建筑
一,日本法与欧盟法概述
  引用日本名家关于日本法的概述"日本人有史以来就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并广泛地利用了这些外来文化,他们贪婪地吸收认为对自己有益的一切东西。"以及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伊藤正已的一些话"日本近代法,是在西欧法与日本社会嫁接过程中形成的但并不意味着,日本法就是西欧法原本的化身。从其过程可见,与近代法要求互为翼羽毛、,承载日本历史传统的文化环境,常常在背后起着过滤作用。"由此,不难得出关于日本法的特点。纵观日本国家法律发展的历史,日本近代法特别是在二战后逐渐形成的法律体系,是对英美法继承与接受。这种继承是被动的,因为日本为作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无论是社会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必然会受到国际社会的牵制,其所形成的法律制度也难免受制于人,法律体制完全被西化。但是,日本的这种继承仍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一,以大陆法系为基础,引进美国法中的原则和制度。二,对美国法的继承,侧重于继受有关和平与民主的内容。因此,使得日本法与美国法在一定程度完美的融合,具有了地区法律趋同化的特点。
...

标签:

一名“潜伏”逃犯的人生豪赌

 每一个“漂白逃犯”的背后都有一群渎职的管理人员……要想彻底清除潜伏在百姓中间的犯罪分子,让闹剧彻底终结,治庸、治懒、治贪是根本。
  
  2011年12月30日,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刘超批准逮捕。
  潜伏逃犯刘超,11年前是招远市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贷员,后携款潜逃。但他并没有像绝大多数逃犯那样颠沛流离、苦不堪言,而是创造出一段“潜伏”传奇:顺利地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生,以特招人才成为青岛市正科级公务员,恋爱、结婚……人生似乎重新开启新的篇章。但这一切,都随他的归案而烟消云散。
...

标签:

冲动的惩罚

一个平凡的日子,一户普通农家饭桌上的几句戏言,引来的杀戮让兄弟反目,家破人亡。逃亡了14年的,不仅是嫌疑人自己,还有他背负的罪恶以及被亲情“绑架”的妻儿。
  杀戮:以泄愤的名义
  1997年10月20日中午,金堂县福兴镇园觉寺村,正在吃午饭的王光平听妻子唐金玉唠叨:“你在外面打工,丢下妻儿不管,我经常被你哥嫂欺负。就连屋后的一棵小树都被他们砍去烧了,说不定哪一天把我们的房子都给拆了!”
  “莫为这些小事吵架,辛苦了我敬你一杯。”王光平笑嘻嘻地劝道。
  殊不知隔墙有耳,夫妻俩的谈话正巧被隔壁的四哥王光连及嫂子李秀芳听见。他们立马就在隔壁吼:“就欺负你们啦,你们想怎样!”
...

标签: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着丰富深厚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其主要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法治思想主要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马克思法学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科学地揭示法的本质,即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马克思系统的论证了法的起源,功能和作用,精辟的回答了法律实践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从而实现了世界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尽管马克思很少用法治一词,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宝贵的理论渊源。
...

标签:

1927-1945:革命根据地婚姻自由的法律表达

  一、引论
  
  本文叙述婚姻自由法律表达的场域被确定在中国农村革命根据地,并且时间限定为1927年至1945年间,从中共在江西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到抗日战争胜利结束,选择这一区间的原因不仅在于这两个阶段有着明显的分期性特征,还在于由这种分期性特征能够引发革命者在制度和策略上的显著变更。这段时期婚姻自由的法律表达展现的是红色农村地区对共产党人法制实践的接受和反应。中共在红色农村地区宣扬和贯彻革命义理,运用特有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来推行革命动员中包含的普世价值理念。要想实现革命与民众之间的预期互动,其中要处理的问题显得尤为复杂,这是中国革命转向农村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革命场域被重新确立后共产党人必须正视的理论和实践难题。
...

标签:

论法律进化中的实践理性

  法律是什么?关于这个法学理论终极命题的学术争论,自有法学以来便从未停止。坚持构建理性的分析法学传统认为,法律是人类文明的产物、理性的结晶,是可以为人类理性所构建出来的。秉持法律具有无可或缺的道德属性的自然法学家们则认为制定法律之上存在着一个高于国法的自然法原则体系。制定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原则才具备效力。
  尽管出发点和理论归宿并不相同,但是这些理论都无一例外地将目光聚焦在了法律的主观性成分之上,而忽略了法律本身所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成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政治制度,并非高悬于人类精神世界和意识领域之上的空中楼台,而是深植于人类经济、物质生活土壤中的现实制度,撇开了经济的基础必然无法得出“法律是什么”的真正答案。
...

标签:

克拉玛依数字油田的和谐家园建设

  一、***家园的建设
  (一)沙漠油田***家园文化的略粗含义
  ***家园文化非指反在沙漠油田企业的大家庭外,以***为基本的、以奸诚来维解的、具无凝集力和合做力的和开文化。略粗而曲言,***家园文化非以和开文化为绳尺的,家长(沙漠油田企业发袖)实口关爱家庭败员(员工),家庭败员以感仇之口归报家庭,齐部大家庭依照一订的家规(好比,以沙漠油田企业发袖为卑长,以沙漠油田企业轨造为规范),秉开劣良的家威宽(沙漠油田企业威宽格),同创家业的一类价值观体解及行为模式。既凸行互相之间当当具无爱,也凸行互相之间都关于关于方背无义务。
...

标签:

克拉玛依数字油田的和谐家园建设

  一、***家园的建设
  (一)沙漠油田***家园文化的略粗含义
  ***家园文化非指反在沙漠油田企业的大家庭外,以***为基本的、以奸诚来维解的、具无凝集力和合做力的和开文化。略粗而曲言,***家园文化非以和开文化为绳尺的,家长(沙漠油田企业发袖)实口关爱家庭败员(员工),家庭败员以感仇之口归报家庭,齐部大家庭依照一订的家规(好比,以沙漠油田企业发袖为卑长,以沙漠油田企业轨造为规范),秉开劣良的家威宽(沙漠油田企业威宽格),同创家业的一类价值观体解及行为模式。既凸行互相之间当当具无爱,也凸行互相之间都关于关于方背无义务。
...

标签:

目 录


1导论 1
1.1当代主流发展观的现状及其缺憾 1
1.2自由发展观的合理性及其内涵 2
1.3卡尔•马克思与阿玛蒂亚•森自由发展观比较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3
2卡尔•马克思的自由观与阿马蒂亚•森的自由发展观的事实联系 5
2.1阿马蒂亚•森提及的其与卡尔•马克思自由发展观的联系 5
2.2其他学者提及的卡尔•马克思与阿马蒂亚•森自由发展观的关系 7
2.2.1国外学者的观点 7
2.2.2国内学者的观点 8
3卡尔•马克思的自由观与阿马蒂亚•森的自由观的异同 10
3.1自由概念的异同 10
...

标签:

分页:«1234»